記者從南京市民政局主辦的2014年全市居家養老服務組織負責人培訓班上獲悉,南京將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方式,其中,“家屬照料型”模式讓人感覺很新鮮,子女、兒媳在家照顧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,政府也可以給其發月工資。(10月13日《現代快報》)
  “子欲養而親不待”,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話題,也是很多人都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。如何照顧失能的父母,對下崗職工而言,更是兩難選擇。賺錢養家,無法完成贍養老人的社會責任;居家照顧,家庭又失去重要的經濟來源。為解決這一難題,南京市將進行“家屬照料型”養老探索——對願意在家照顧五類老人的子女,給予每月300元(照顧半失能老人)或者400元(照顧失能老人)的“補助工資”。
  從制度設計者的角度看,給予子女一定的“補助工資”,是多重養老利好。其一,可以對困難家庭雪中送炭。其二,可幫對政府緩解養老護理員不足的瓶頸。以南京為例,“目前有120多萬老人,約需居家養老護理員4.3萬人,養老護理員缺口達4萬人。”引導老人子女居家照料,無疑利於避免養老護理員不足的尷尬。同時,也可平抑養老護理員動輒上萬的月薪。
  但應該註意的是,300元的補助,對大多數家庭而言,確實導向作用不大。試想,城市白領、工薪階層,誰會因為300元的補助,而放棄動輒數千元的工作,以及社保。因此,給予子女“補助工資”,只能成為對下崗職工等特殊群體的制度福利,而對整個養老服務領域而言,作用有限。但問題是,養老補助“工資”,對“五類老人”一視同仁,無疑會造成,困難家庭與富裕家庭的又一次分配不均。試問,對那些男方月薪數萬,女方是全職太太的家庭,享受養老補助,從某種程度看,是不是也是資源不合理配置?
  政府購買養老服務,從方向上看沒錯,但更應該註意方式方法。筆者認為,對“五類老人”應以家庭承受能力為核心,區別對待。對城市白領、高收入階層家庭來說,應鼓勵他們與市場互動,政府只提供培訓養老護理員、養老服務產業等配套服務;對困難家庭而言,政府應該加倍支付“補助工資”,以保證老有所養。總之,政府購買養老服務,不能搞一刀切。
  《中國老齡產業發展報告(2014)》顯示,到2013年,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突破2億。如何保證老有所依、老有所養?顯然,我們需要給子女支付“補助工資”、建立“養老服務時間銀行”等制度化探索,但有一點應該明確,任何的探索都該區分目標人群,以達到“養老效率”的最大化。
  文/薛家明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應“養老效率”為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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